联系客服
订阅资讯
申请试用
当前路径:

【政策解读】《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解读

2022-05-05 12:06:48 责任编辑:姜若怡

2022年4月9日

盟浪研究院中级研究员 陈永红 

实习助理研究员 马雨禾


3月16日,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一带一路”的底色,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充实完善绿色丝绸之路思想内涵和理论体系,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效益、更高供给质量、更高发展韧性,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规划了战略路径 。



搭建“一带一路”绿色生态 从建设者到引领者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以来,绿色逐渐成为“一带一路”的鲜明底色,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卓成有效:理念引领不断增强,交流机制不断完善,与各国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完成了包括埃中太阳能项目和南中德阿风电项目等多个大型跨国清洁能源合作项目。但与此同时,“一带一路”的建设也面临着更为严格的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条件等风险与挑战:“一带一路”沿线国大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其绿色技术尚未足够先进,对传统能源依赖程度较高,绿色转型发展面临瓶颈等。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发展差异,通过更新“一带一路”相关政策畅通绿色发展机制,开展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为共建“一带一路”打好政策基础。


我国不断完善政策规则体系建设,为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相关部门陆续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等政策文件,提出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任务和相关要求。此次《意见》与这些历史政策文件在理念与原则上一脉相承,同时在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对外贸易投资生态环境保护上进一步深化,目标更加明确,重点领域更加突出,行动措施更加落地可行,体现我国“一带一路”政策顶层设计体系化,相关绿色发展政策成熟化,中国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逐步晋升为引领者。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九大重点领域 任务明确亮点突出


《意见》指出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共享绿色发展成果。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明确提出九大重点合作领域: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科技、绿色标准、及应对气候变化。此外,《意见》围绕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3个板块,提出15项具体任务:加强绿色能源合作,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加强绿色交通合作,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广智能交通中国方案,鼓励企业参与境外铁路电气化升级改造项目等等。


在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方面,《意见》内容丰富、任务明确、亮点突出,对于统筹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防控境外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变化等全球环境挑战,促进共建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图 绿色“一带一路”建设15项具体任务

资料来源:盟浪研究院整理


强调绿色金融合作 为绿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意见》提出要完善资金支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投资。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合作框架下,推广与绿色投融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用好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撬动民间绿色投资。鼓励金融机构落实2018年中英机构携手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同时,在上述九个重点绿色领域内,《意见》鼓励企业开展跨境合作、能够适应气候变化的新项目转型升级、境外设立绿色低碳领域股权投资基金,以加强企业适应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大环境。


引导绿色投资是推进“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绿色金融将成为“一带一路”国家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前景广阔。未来需要发挥好绿色金融的作用,创新多种形式助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从金融到实体企业 持续推进能源转型 


《意见》全文共94处提到“绿色”,从金融领域到实体企业,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绿色能源领域,《意见》要求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广智能交通中国方案;鼓励企业参与境外铁路电气化升级改造项目,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物流;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


这些新兴和热点领域的提出既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绿色产业、技术、标准合作等提供了政策支撑,也为企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



亮明海外环保红线 主动引领绿色标准制定


作为境外环境行为的主体,企业对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与遵守是实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要前提。《意见》提出,需要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环境报告,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建立企业境外投资环境行为准则,鼓励企业做好项目环境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以此加强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建设。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表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意见》再次亮明此这一环保红线,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荐在建境外煤电项目,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升级节能环保措施。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与停止新建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的承诺一脉相承,既是中国全球责任感的体现,也是促进国际国内联动,推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压实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主体责任、严守东道国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将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并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色标准、规范及指南,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从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到提出更高生态环保要求,主动引领行业绿色标准的制定,体现我国在全球生态体系建设中的责任担当,是中国主动参与全球治理、推动人类共同发展的重要行动体现。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和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进一步加剧,共建国家 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绿色丝绸之路建设面临着空前的机遇,《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此次《意见》定位明确、服务全局,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发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绿色领域的跨国合作、企业境外环境行为、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绿色产业、技术、标准合作等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新兴和热点领域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决策支撑。《意见》的出台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共筑绿色发展生态体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


来源:盟浪研究院
上一篇:鹿山新材:一季度营收增长65.01% 光伏行业高景气带动公司业绩持续向好